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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資訊
身障補助Q&A
  • 身障補助Q&A 資料來源:衛福部


    長照2.0正式上路!照管專員評估後,拿到核定單即可至長照特約店家購買輔具!

    申請方式:
    1. 撥打《1966長照服務專線》(需照顧者的姓名、年齡、居住地址等基本資料及狀況,主要照顧者/聯絡人的姓名、電話。) 2. 語音選單,將轉接到縣市的照管中心,中心人員將幫助您了解是否符合申請資格;只要符合資格,中心將派照管專員到家進行評估,依需求提供量身定做的照顧計畫,並與您說明政府補助額度。
    服務對象:
    長照服務請領資格應為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(含)以上者,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。
    1. 65 歲以上老人。
    2.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者。 (65歲以上長者如有身障證明請記得一併出示喔!)
    3. 55-64 歲原住民。
    4. 50 歲以上失智症者。
    補助金額:

    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(3 年)

     

    低收入戶

    中低收入戶

    一般戶

    部分負擔比率(%)

    0%

    10%

    30%

    ※自核定給付起每3年新臺幣四萬元整
    ※長照需要者同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者得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申請補助,但輔具使用年限未達最低使用年限之相同項目不得重複申請。
    ※長照需要者及其家屬使用下列長照服務,除了依規定之部分負擔外,「單項輔具租賃價格或購置價格超過照顧組合表所訂之價格上限部分」須自行負擔。
     
    如想更了解身心障礙及長照輔具補助相關資訊,可上衛福部輔具資源入口網站參考:https://repat.sfaa.gov.tw/system/welfare/inside2.asp